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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有哪些

时间:2023-10-03 17:17:49 浏览量:

 随着城市建设的规模增大,很多农民用地陆续被征,除了了解征地补贴以外,了解清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也很有必要。

  1.2009年5月4日,省政府下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甘政发[2009]41号)。2010年1月13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联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甘人社发[2010]5号)。2010年5月15日,市政府下发《庆阳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号)。2011年11月19日省政府下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甘政发[2011]141号)。

  2.被征地农民被征地农民,是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民承包土地(指耕地,下同)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3.参加养老保险的费用由谁承担政府承担60%,个人承担40% 。

  4.征收土地时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个人承包土地被征用20%(不含20%)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应当参加养老保险。其中被征地80%(不含80%)以上的视为完全失地农民,剩余土地交回村集体,转为城镇户口,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比例在20%—80%之间的,视为部分失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被征地比例在20%以下的,村委会调剂补足土地的,不属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范围。被地比例在80%以上,剩余土地能够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农民,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者部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5.部分失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应缴费额部分失地农民,缴费总额计算方法:缴费总额=上年度本县农民人均收入×倍数(3、4、5、6、7、8,六个档次)。参保时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个人少缴个人应缴费总额的十五分之一。75周岁以上的个人不缴费。

  6.完全失地农民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缴费额的计算缴费总额=全省上年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20%×15年。 参保时男超过60周岁、女超过55周岁的每增加1岁个人少缴个人应缴费总额的十五分之一。男满75周岁、女满70周岁以上的,个人不缴费。

  7.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由被征地农民所在村(居)委会或居民委员会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报被征地数量、参保人员等情况,并在本村(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7天,后由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符合规定的,按本《办法》规定先缴费,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个人账户,将

  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记入个人账户,并发给参保人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册,手册准确记录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和缴费情况,作为参保人员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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