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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市场中的道德风险表现在哪些方面

时间:2023-10-20 08:58:49 浏览量:

健康保险中道德风险存在的情况是

健康保险与疾病相关,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明知已患疾病,故意投保,骗取保险金;另一种是串通医疗机构,虚开医疗费。

道德风险是指投保人在得到保险保障之后改变日常行为的一种倾向,分为事前道德风险和事后道德风险;保险可能会对被保险人的防止损失的动机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叫做事前道德风险,损失发生后,保险可能会对被保险人的减少损失的动机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叫做事后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存在因素是与人品德修养有关的无形因素,即因为人们不诚实、不正直或有不轨企图,故意促使风险事故发生,以致引起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因素;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欺诈、纵火行为等都属于道德风险因素。

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不会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因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

道德风险有三大特征,具体如下: 一、内生性特征:即风险雏形的形成于经济行为者对利益与成本的内心考量和算计; 二、牵引性持征:凡风险的制造者都存在受到利益诱惑而以逐利为目的的; 三、损人利己特征:即风险制造者的风险收益都是对信息劣势一方利益的不当攫取,换言之就是风险制造者与风险承担者的不对称存在。

健康保险道德风险的现状

1.骗赔型道德风险,通常又称为保险欺诈。

从成因上分析,是由于信息不完善或不精确,使保险公司不能完全监督和控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行为而产生的。

被保险人及其关系人为获得赔款,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这是道德风险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也是狭义上道德风险的定义。

骗赔型道德风险有下列几种表现形式: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伪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它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以骗取保险金。

2.非骗赔型道德风险,一般又称心理风险。

这同样也是由于保险公司不能监督和控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行为而产生的。

被保险人甚于“购买了保险就减小了风险”的心态而疏于防范,反而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

另一种表现则是当保险事故发生了,被保险人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不积极地进行施救和控制,人为地导致了损失的扩大。

健康保险道德风险的现状,健康保险道德风险的现状,为您分析。

😊健康保险道德风险的现状有哪些存在的情况目前来看,健康保险道德风险普遍存在。

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况:一、道德风险的成因及其表现形式道德风险是一种人为风险,是被保险人及其关系人(投保人、受益人)为谋取保险合同上的利益而希望风险发生或人为制造的风险,其结果是造成损失事故或扩大事故损失程度。

它的形成原因是保险公司存在的信息不充分所造成的。

风险是保险公司的经营对象,保险公司在对一类风险集合承保之前,要对其进行评价和衡量,以得到其平均出险率,并以之为基础确定费率,这就要求保险公司掌握大量的有关信息。

只有处在信息充分的环境下,保险人才能制定出合理的保险价格,从而保证偿付能力。

而当由于掌握的信息不完善、不准确或不对称所导致保险公司不能精确地评价风险时,道德风险就会产生。

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骗赔型道德风险,通常又称为保险欺诈。

从成因上分析,是由于信息不完善或不精确,使保险公司不能完全监督和控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行为而产生的。

被保险人及其关系人为获得赔款,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这是道德风险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也是狭义上道德风险的定义。

骗赔型道德风险有下列几种表现形式: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伪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它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以骗取保险金。

2.非骗赔型道德风险,一般又称心理风险。

这同样也是由于保险公司不能监督和控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行为而产生的。

被保险人甚于“购买了保险就减小了风险”的心态而疏于防范,反而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

另一种表现则是当保险事故发生了,被保险人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不积极地进行施救和控制,人为地导致了损失的扩大。

3、被保险人的逆选择。

逆选择是投保人进行的不利于保险人的选择。

投保人对自身具有比风险集合平均出险率高的风险,往往表现出极大的保险倾向,期望能通过保险获取一定的收益,这样道德风险便产生了。

例如人身险中,身体健康状况不好,死亡率高的人乐于参加死亡保险,并要求较高的保险金额;患有疾病的乐于参加健康保险;职业危险程度高的乐于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等。

这类道德风险的成因是保险人的信息不对称。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能够较精确地评估自身的的风险,保险公司却很难根据被保险人的出险概率对其进行区分,从而导致投保人以低费率获得高风险保障,引发道德风险。

二、保险公司道德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方法,措施如下:1.从保险条款的制订入手,消灭道德风险产生的温床。

保险条款制订上的不完善,是引发保险纠纷的经常性原因。

基于“解释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原则,保险人在因保险条款模糊引起的诉讼案中,常处于不利地位,被保险人也有可能在其中获利,这在很大程度上诱使了道德风险的产生,也因此使被保险人或投保的行为变得不可控制。

严格制订保险条款,在条款中列明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界定保险双方责任范围,可减少行为的不可控因素。

制订条款要用规范、准确的语言,避免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条文和语句,有助于维护保险双方的利益。

此外,在条款中采用免赔额,要求被保险进行必要的防灾防损工作等约束条件,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或事故损失扩大被保险人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可制约心理风险,使其行为增加可控度。

2.建立与保险营销机制相配套的风险核保机制,拒绝逆选择。

承保是保险经营环节中的重要一环,承保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经营稳定性。

近年来各家保险公司引入保险营销机制,大批仅经短期培训的保险营销员、代理人在保险市场上大显身手,抢夺业务。

营销机制以保费数量定业绩的标准助长了无限扩张保费的心理。

营销员在展业时,求快求多,重数量较效益,减少了对投保人应有的资料调查,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予以承保,大量风险由些潜伏下来。

保险公司也急于多占市场,无暇控制代理人的行为,接受了大量不合格风险,埋下了道德风险的隐患,严格影响着保险经营的财务稳定。

建立与营销机制相配套的风险核保机制,旨在对风险标的进行评估和分类,把好承保关,拒绝不保风险,并对可保风险以合理的费率加以匹配,维护保险经营的财务稳定性。

首先,要求保险展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当的专业知识,通过一定的资格考试,并设置业务质量的考证制度,以经过核保部门核保后接受的业务数量来确定他们的业绩,明确展业人员的权责范围,督促他们去进行风险的第一步选择。

其次,核保部门成立专门的资料搜集中心,运用现代电脑通讯等加强同各方的信息交流。

在展业人员惧资料的基础上,核保人员还应占有更详尽的资料,如投保人的保险经历、财务状况、损失经历、职业环境、信用程度及性格特征等,力争在信息充分的情况下作出核保结论。

第三,采用统一的核保标准和核保方法,以减小核保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行为不确定因素,以既定标准来核查、审定,严格取舍。

核保标准和方法要体现安全、高效、公平,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第四,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专业核保人制度。

参与核保的人员要求通过专门的核保资格考试及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3.加强理赔环节的风险控制机制,杜绝保险欺诈的产生。

传统理论认为,风险控制的任务主要由核保来承担,理赔中并不重视风险控制。

道德风险的潜在性使理赔环节也应具备风险防范的功能。

面临日益严重的保险欺诈和保险犯罪,理赔工作应当确立风险控制目标,不断追求高品质的理赔服务。

对理赔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理赔人员的责任首当其冲。

理赔人员除了要注重经验的积累,职业道德的培养,还要求其熟悉理赔案件的处理程序,掌握法律、医学及其它相关知识。

核赔人制度通过区分不同经验、素质、能力的理赔人员,授予其特定的权限和职责,对提高理赔管理的质量有相当的作用。

我国保险公司可以借鉴国际惯例建立独立的专业核赔人制度,扩大理赔中的风险防范力度。

另外,在理赔中也需要信息充分。

搜集理赔资料时,特别注意有无保险欺诈迹象,尽量作到现场查勘,以获取及时、准确的信息。

大额案件在赔付后,应安排人员进行追踪调查,发现有保险欺诈的线索暴露,立即诉诸法律追回赔款。

存款保险制度引至的道德风险机理是什么?

主要可以分几方面了解: 1、如果实行全面的存款保险制度,存户基本就只看谁给的利率高就把存款挪到谁的银行去。

这样一来,大众监督银行风险的能力减弱。

2、增加了银行接受风险的动机,因为最终有政府埋单。

换句话来说,保守的银行为了与激进的银行在存款利率上保持竞争,必须提高存款利率,然后为了保持股东利润,即便保守的银行也会增加贷款或投资的回报,从而只能愿意接受更多的风险。

3、保费的厘定与信息不对称。

由于政府或保险公司对银行了解方面的信息不对称,银行最大化利润的方式,可以通过让政府或保险公司相信其风险较低,并投资于实际风险很高的资产。

存款保险制度引致的道德风险机理是什么?

在没保险制度的情况下银行为了吸收存款必然要保护存款人的资金安全,所以经营会偏向稳定;而有保险转嫁风险的基础上,银行对存款人没了责任,可以自由的追求高利润,风险必然加大,当承保费率单一的话就更加危险。

银行本身是个无耻的机构,实施这个制度会更无耻,没事别把钱存银行,会越存越穷,分散资金,好好理财,银行存个几千块就够多了。

举例说明保险市场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保险市场中的道德风险:是个体行为由于受到保险的保障而发生变化的倾向。

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相对于逆向选择的事后机会主义行为,是交易的一方由于难以观测或监督另一方的行动而导致的风险。

逆向选择:在保险市场上,想要为某一特定损失投保的人实际上是最有可能受到损失的人。

因此,保险公司的赔偿概率将会超过公司根据大数法则统计的总体损失发生费率,这就是保险公司的逆向选择。

比如汽车保险业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2011年开始,随着个人购买家庭轿车的数量逐渐增多,汽车保险业务增长得很快。

可是由于车多路窄,新手又多,汽车交通事故比原来增加很多。

这些购买了汽车保险的人由于有了保险,开起车了跟开坦克似的,横冲直撞,反正汽车坏了有保险公司负责修理。

更有人经常酒后开车,把握不住;还有的是开车精力不集中,甚至打瞌睡。

结果就是汽车交通事故频繁发生,致使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不够赔付汽车修理公司的汽车修理费。

(这就是道德风险)由于保险公司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完全的。

尽管公司也知道,在它的顾客中有些肯定比其他人具有更低的风险,但它不能确切知道谁是风险低的人。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知道个人之间肯定存在差别,应该努力把他们划分为较好的和较差的风险类别,并征收不同的保险费。

但是它做不到,因为它不能知道哪些人是高风险的,哪些人是低风险的。

凡是那些积极买保险的人都是容易出险的人,因为他们容易出事故,所以常常渴望购买保险,以便出险之后有保险公司为他们付费。

而出险概率较低的人则往往犹豫不决,如果保险价格提高了,反而会把他们首先拒之门外。

这就是典型的逆向选择效应。

提高保险价格导致那些事故倾向较小的人退出了保险市场,而高风险顾客比例的上升直接影响的是保险赔付的上升。

扩展资料:道德风险三大特征1、内生性特征;即风险雏形的形成于经济行为者对利益与成本的内心考量和算计;2、牵引性持征;凡风险的制造者都存在受到利益诱惑而以逐利为目的的;3、损人利己特征;即风险制造者的风险收益都是对信息劣势一方利益的不当攫取,换言之,风险制造者(Risk——maker)与风险承担者(Risk——taker)的不对称存在。

参考资料:逆向选择_道德风险_。

请解释保险市场上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区别。

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两者之间有3点不同,具体介绍如下:一、两者的特征不同:1、逆向选择的特征:(1)内生性特征;即风险雏形的形成与经济行为者对利益与成本的内心考量和算计;(2)牵引性持征;凡风险的制造者都存在受到利益诱惑而以逐利为目的行为;(3)损人利己特征;即风险制造者的风险收益都是对信息劣势一方利益的不当攫取,换言之,风险制造者与风险承担者的不对称存在。

2、道德风险的特征:由于信息的不完全性和机会主义行为,有时候,降低商品的价格,消费者也不会做出增加购买的选择(因为可能担心生产者提供的产品质量低,是劣质产品,而非原来他们心中的高质量产品);提高价格,生产者也不会增加供给。

二、两者的实质不同:1、逆向选择的实质:市场的某一方如果能够利用多于另一方的信息使自己受益而使另一方受损,倾向于与对方签订协议进行交易。

2、道德风险的实质: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不确定或不完全合同使得负有责任的经济行为主体不承担其行动的全部后果,在最大化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行动的现象。

三、两者的意义不同:1、逆向选择的意义:逆向选择理论深刻地改变了分析问题的角度,可以说给人们提供了逆向思维的路径,会加深市场复杂性的认识,由此能改变很多被认为“常识”的结论,使市场有效性理念又一次遭受重创。

2、道德风险的意义:由于个人不诚实、不正直或不轨企图,促使风险事故发生,以致引起社会财富损毁和人身伤亡的原因和条件。

如有人对社会或他人心怀不满,故而蓄意进行破坏活动,比如,纵火、抢劫、欺诈,造成社会财产或他人财产及生命蒙受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逆向选择参考资料来源:-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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