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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个税缴纳政策解读

时间:2024-10-16 06:43:29 浏览量:

新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以来,很多人都将注意力集中在工薪族如何缴纳个税上。其实,国家针对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个税缴纳也有相关的规定。那么,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个税是怎样缴纳的呢?

一、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个税缴纳相关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41号)靠前条的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所得,应按照“财 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税总局网站刊登的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称,个人在分期缴税期间转让其持有的上述全部或部分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通知称,此举意在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个人投资,将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税政策推广至全国。

通知指出,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减除该资产原值及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于非货币性资产转让、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个税缴纳方法

个人应在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定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五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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