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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6个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程序一览

时间:2024-09-18 17:16:53 浏览量:

  广州政务服务中心12345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广东省相关文件规定,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期限暂至2021年6月30日,即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符合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以及2021年1月至6月新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疫情期间失业补助金

  领取条件:

  第一类: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

  第二类:2021年1月至6月新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

  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领取程序:

  参保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可不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

  经办机构应通过核验参保信息库中的参保缴费信息,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对应的失业状态,不得增加其他义务、条件或时限要求。

  各地要在实现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基础上,于6月底前实现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线上申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立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全国线上申领入口,并向地方提供全国参保信息联网核验服务。

>>>《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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