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的形式有哪些(政府补助的主要类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
目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国家级标准和定义尚不明确,但各省市政府已经陆续制定和颁布了区域认定标准和概念。二〇一三年,河北省率先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本标准规定,中小企业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员工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以上。
技术创新投入占上年度销售收入百分之二以上,并具备一定的专有技术、创新能力、都有知识产权等,且能够续开展产品或服务创新活动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业,如果具有一定规模的技术创新投入,且具有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专利等,技术创新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也视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研发总支出不低于公司总收入的百分之一,至少拥有一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专利技术或先进知识,且创新活动带来的总收入占主营业务总收入百分之二以上的中小企业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本文基于以上政策文本的分析,并结合CCER数据库和国泰安数据库,获取二〇一〇-二〇二〇年11年科技型上市中小企业数据。
二、政府创新补助政策
政府补助政策指的是政府对企业进行扶持和引导,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偿提供货币和非货币资产,来矫正市场要素的扭曲,弥补市场失灵,从而引导企业行为、激励企业发展、促进经济进步和结构的优化。
而政府创新补助就是政府为激励和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而无偿提供的补贴政策,一般分为四种类型,分别是直接补贴、间接补贴、公共研究、税收优惠,这四种类型的创新补助政策都能对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相关机构的技术创新活动、创新方向、创新绩效等产生直接的影响。
直接补贴是指政府针对企业的研发活动提供直接的货币补贴,能降低企业技术创新成本和风险,激发了其内在创新动力,从而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但传统直接补助政策,在运行过程中逐渐显现出挤出效应、寻租等种种弊端。间接补贴是指区别于直接补贴形式,政府运用政策工具等方法,将创新补贴资金以非货币和非直接发放形式来促进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
这样不仅能弥补“市场失灵”和“政策失灵”,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还能进一步减少“寻租”等现象的发生,保证补贴资金应用到技术创新活动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共研究是指针对基础性技术、理论、原理等公共性较强的研究内容,政府对科研院所、实验室、高校等机构进行创新补贴,引导和激励机构展开研究。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和行政法规对某类指定的企业给予减轻部分或者免除税额的一种方式,一般通过免税、减税、抵免等形式来对企业创新活动进行激励,税收优惠可以降低研发投资成本,增加投资者预期回报,降低企业技术创新失败的潜在风险。
但我国的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企业研发阶段,从长期政策效果来看存在“短视化”现象,对创新成果应用转化阶段的激励作用不足,对引导企业扩大研发投入的引导效应不足。本文主要探究政府间接创新补贴政策——科技创新券的实施效果,故结合相关的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财务年报中营业外收入项目下,手工筛选企业所披露的科技创新券有关的补贴。
三、科技创新券
科技创新券首先应用于荷兰,之后在欧美国家迅速推广开来。二〇一二年江苏省宿迁市率先引进科技创新券用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之后陆续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实施起来并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科技创新券政策作为一种优化财政补贴资金方式的新政策,是政府针对经济实力不强、创新基础薄弱,创新动力机制缺乏等弱势中小企业设计发行的以卡、电子货币、记账等多种形式的“创新货币”。
其运行流程为:具备一定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向相关部门申请科技创新券,在经筛选和审查合格后,政府向其免费发放这种“代金券”,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等购买科技服务时可凭券享受优惠,在双方合作完成后,科技机构持所得的创新券在相关部门进行资金的兑付。科技创新券在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不足、创新成本较高、创新风险较大等问题的同时,也推动了科技资源向企业集聚,促进了产学研的合作融合,激发中小企业的创新潜力。
此外,还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使用效率,弥补了“权利寻租”等弊端。目前该政策已经从试点阶段发展到推广完善阶段,政策相关的数据也趋于完善和准确,因此本文将该政策作为研究的重点,通过对其进行实证分析来探讨新型间接性创新补助政策的实践效果。
四、企业创新绩效
企业创新绩效就是其发明创造的专利、新产品、新技术等在市场上接受和应用程度,常被用来评价企业的技术创新效果。虽然企业创新绩效一直是相关领域的而研究热点,但目前如何度量创新绩效这一问题尚未形成统一的答案。
有学者认为应该从企业技术创新过程角度来度量创新绩效,并设立相应的评价指标。这一方法虽然能够很好地反映企业研发投入的水平,但不能够很好地反映研发的效果和创新的产出。在创新的成果上,学者一般从专利授权数量、申请数量、新产品占收入比重、新产品利润率等方面设立指标来度量企业的创新绩效。
本文结合前人的研究基础,结合本研究的关注点和情景,主要从创新的成效——专利获批量角度衡量政策效应。在相同的条件下,若企业享受了科技创新券政策优惠后申报并获得了更多的专利,则可以认为该政策达到了激励企业创新的目的,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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