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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鑫禧宝年金保险讲解?

时间:2024-03-26 09:43:47 浏览量:

国寿鑫禧宝年金保险讲解包括投保年龄、保险期间、交费期间、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具体如下:

1.投保年龄:出生28天-75周岁;

2.保险期间:可选保10年、15年、20年;

3.交费期间:保险期间为十年的,交费期间为三年;保险期间为十五年的,交费期间为五年;保险期间为二十年的,交费期间为十年;

4.保险责任:

(1)特别关爱金:保险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则保险公司可给付首次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特别关爱金比例。其中,若缴费年限为3年的,则特别关爱金比例为60%;若缴费年限为5年的,则特别关爱金比例为70%;若缴费年限为10年的,则特别关爱金比例为100%;

(2)年金:保险合同生效满六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则保险公司每年可给付首次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年金比例。其中,若缴费年限为3年的,则年金比例为30%;若缴费年限为5年的,则年金比例为35%;若缴费年限为10年的,则年金比例为50%;

(3)呵护金: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保障期满,则保险公司可给付基本保额;

(4)身故保险金:可赔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减去本合同已给付的年金总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5.责任免除: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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