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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定向培养士官2020招收政策(湖北省定向培养士官2021招收政策公告)

时间:2024-03-03 08:55:32 浏览量:

凡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和考试。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在高职(专科)批直招士官(Q批次)填报高考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投档,考生可填报9个平行志愿院校,每个志愿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和1个调剂专业,根据省军区征兵办提供的军检合格名单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招生计划未完成时,征集志愿1次。

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面试对象,并通知报考考生参加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面试。 定向培养士官入伍后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政策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原总参谋部《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国家对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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