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临时股东大会(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召开流程)
大家好,我是李律师。今天给大家讲讲召开股东会议的开会形式,分为定期的年度会议和不定期的临时会议两种。
首先说定期的会议,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可以约定一年开一次股东会,也可以约定两年或三年开一次股东会,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公司法规定每年召开一次,就简称为“年会”吧。
年会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下半年期间召开,也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自行约定年会的召开时间,就是在全年中任选一天,可以是找人算过的黄道吉日,当然也可以根据公司运营惯例选择的适当日子。
年会是例行的,重要性和股东会是一致的,主要是讨论和决策公司的重大问题,例如:审查董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审查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审查分红方案、选举董事、变更公司章程等等。
其次说说不定期的临时股东大会,通常是由于发生了涉及公司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不能再等到固定的开会时间,否则就耽误事了,因而需要临时召集股东开会。
在有限责任公司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就应当召开股东临时会议。
在股份有限公司里,情况复杂多变,为了便于股东们掌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火候,公司法列举了一些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特定情形如下:
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确定人数的三分之二,这时候就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解决董事会缺人的问题。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形势严峻了,就要股东们聚集到一起商量怎么办的意见。
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共同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此时一般都是遇到了突发重大事项,仅仅董事会解决不了,需要上升到更高权力层面处理。
④经董事会讨论,认为有召开股东大会必要,这就是说事关重大,仅凭董事会作出决议,承担不起责任,需要更广泛的成员参加并决定。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这是法律赋予监事会的特别权力,平时不露锋芒,当监事会认为一些事情有必要拿到股东大会上表决,就得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⑥当公司章程中规定应当召开股东大会的其他情形出现时,例如关于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就必须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相关决议才为有效,也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
上述任何某一种情况出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就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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