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许经营权(政府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
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实务中,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加盟店、有专营店、特约代理等各种名称,不管名称如何变化,只要经营方式符合特许经营的特点,就是特许经营。当前,基于快速抢占业务市场、拓展业务范围之考虑,一些经营主体(特许人)允许其他主体(被特许人)以加盟商的身份,以特许经营的方式,销售特许人品牌下的产品、提供特许人品牌下的服务。这一模式对于迅速拓展业务而言成本低、见效快,但对于特许人而言,也隐含了诸多的风险因素。
商业特许经营与代理的区别 ?
一帜连锁特许经营备案
代理是指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一种委托关系,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开展经营活动或完成某些事务,并获得代理佣金或报酬,但代理人在法律上是独立的,除非代理合同有约定,否则代理人是不承担这些代理活动的法律后果。
特许经营与代理是两种不同的模式,招募特许加盟商不是招募代理商。特许经营的双方不是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关系,加盟商不能以特许商的名义进行经营,也不代表特许商进行经营,其经营结果、风险与法律责任通常也由加盟商自己承担(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这与代理关系是根本不同的。
在很多行业的特许经营中存在商品的销售关系,但通常是特许商和加盟商之间是分销关系,而不是代理关系。加盟商通过销售特许商或其制定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获得差价利益,而不是获得代理佣金。
如果第三方能够证明,其在交易时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被特许人有代理权,系特许人之代理人,那么特许人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应当承担对第三方的责任。因此,特许人在特许活动中以及加盟商在经营活动中,都应当尽量避免使用代理或相似的词语,加盟商的经营活动也不应体现为代理关系或具有代理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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