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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田制(均田制名词解释)

时间:2023-12-15 10:10:55 浏览量:

唐朝为何会实行兵农合一的均田制最后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历史上兵农合一的制度有很多,先秦兵制,两汉的兵制,曹操的“屯田制”,北朝到隋唐的“府兵制”,北宋王安石变法的“保甲制”,金国的“猛安谋克制”,满清的“八旗制”,大辽、蒙元的军户制,算下来基本都是,朱元璋号称养兵百万不费一粒粮食,也是兵农合一了,只是各代叫法不同罢了。

而均田制是土地制度,不是兵制,均田制和其他土地制度,是兵农合一兵制的基础,换句话说,只有军户都分了土地,不需要纳粮,军户平时务农,战时出征才可能实现,其他民户纳粮不出征。

而如果不实行均田制,不给军户土地财产,想让他们当兵出征,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为,府兵出征时要自备军械、粮食,沉重的军费负担加于军户身上,这点从《木兰辞》就可以看出来,打仗自己买马买兵器干粮,

一旦均田制被破坏,军户失去土地,自然兵农合一的制度就破坏了,

就是说,兵农合一的府兵制,是建立在均田制之上的,是府兵制的基础。

最后失败,肯定就是均田制被破坏了,府兵制就土崩瓦解了,均田制为什么被破坏呢?这是历史的必然性,因为土地私有,就必然带来土地兼并,军户的土地被兼并了,谁还去当兵?

太平天国均田制哪一年

太平天国土地政策,太平军在占领南京前,曾提出“薄赋税、均贫富”,“将来概免租赋三年”、“均田以赈贫穷”等口号。

这些口号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生活中以土地为中心的主要矛盾和广大农民渴望减免封建剥削以至获得土地的要求。

1853年(咸丰三年)建都天京(今江苏南京)后,太平天国颁布《天朝田亩制度》,试图解决土地问题。[1]

均田令和均田制的区别

均田制和均田令的不同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均田制,即古代帝王将无主土地按人头划给小农耕作,土地为国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地主阶级的土地并不属于均田范围。中国古代北魏至唐前期封建政府推行的土地分配制度。这种制度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被应用。并没有限定的某一个朝代或帝王,可以泛指一个时期的制度。而均田令是均田制的个性表现,就是一个法令用来实现均田制的手段,是专指北魏孝文帝的改革。均田令是北魏孝文帝改革的一项开创性措施。

解析均田制,为稳定政局发挥重大作用的均田制,为何在唐被废止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历朝历代都会面对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即土地兼并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会影响到王朝的统治。土地兼并是指封建地主、官僚利用手中的特权,侵占农民的土地,将土地集中到自己的手中,成为大地主。土地兼并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是:一、影响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徭役的征发。二、如果土地高度集中,就会形成“富者田连仟佰,贫者无立锥之地”的局面,而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一旦农民失去土地,将无以为生,只好铤而走险,揭竿而起,将引发社会动荡,农民战争甚至可能会改朝换代。因此历朝历代都要采取措施,抑制土地兼并。均田制就是为了解决土地兼并问题而提出来的。均田制是指封建政府将手中控制的无主荒地按照人口和年龄分配给农民耕种,收取租调。并规定土地占有的最高限额,以此来抑制土地兼并。均田制开始于北魏时期,唐朝初年大规模实行。实行均田制还是有积极意义的:一、增加了国家的赋税收入。二、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三、与均田制配套的租调制的实行,减轻了农民的负担,缓和了社会矛盾。均田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土地兼并的压力,但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原因很简单:权贵势力的存在。试问如果皇亲国戚比如国舅爷侵占农民的土地,官府敢处理吗?富人买田置业,政府能禁止吗?显然是不能。到了唐朝中期,统治黑暗,土地买卖之风已是愈演愈烈,政府手中已是无田可授,均田制难以为继,只好废除了。

简述均田制、租调制、屯田制三者之间的关系

均田制:按一定标准把土地分配给农民,遏制土地兼并。

租调制:是以均田相适应的改变赋税征上混乱现象,增加财政收入,均田、租调,屯田,都是发展生产力,缓和矛盾,巩固新生政权(北魏崛起)的以均田为中心的一套政治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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