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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防疫三级应急响应是什么时候调整为常态管理

时间:2023-12-04 15:49:23 浏览量:

疫情3级防控什么意思

三级响应后,这说明相关的传染病发生的风险在降低(并不是没有风险),一般情况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Ⅲ级),由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事件的性质、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群以及社会影响的范围,认定是较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予以启动。


防控工作重心将进一步下移。

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所需对应的防控举措也会作出相应的调整。广东省卫健委主任段宇飞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就明确表示,调级并不代表零风险。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之后,我们仍要保持高度警惕,毫不懈怠抓好各项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调整为三级响应后,防控工作重心将进一步下移,将防控责任压实到属地,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属地常态化防控工作负总责。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因时因势采取防控措施。比如,流动人口较多、对外交流频繁的珠三角地区各地市可以采取较为严格的防控措施。省里的重点在于督查和指导,督促各地落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

什么是疫情的三级防控

一级应急响应是指一定区域内出现严重的社区爆发流行,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能力严重不足、需要外部支援;三级应急响应是指一定区域内出现聚集性疫情,有出现社区传播的风险,需要由省级统筹组织协调应对。
疫情防控三级响应是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也意味着疫情的形势已经转“危急”为“可控”,应急响应级别的调整,并不意味着疫情防控的松懈,疫情传播的不确定性及风险性依然不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Ⅰ级响应属于最高级别的响应。
1、一级预防:也称病因预防。①控制传染源:传染源包括确诊者和无症状感染者,对于这些人群要做好隔离。②切断传播途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传播途径是通过呼吸道、直接接触和气溶胶传播,疫情防控期间不要到人多的地方,室外要带口罩,注意手的消毒。室内常开窗勤通风。③提高抵抗力,根据经济情况有系统有组织地进行预防接种,减少感染机会。
2、二级预防:也称三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①对于有去过疫区或者接触过确诊患者和有咳嗽发热症状的,要及早就医和隔离,做核酸检测或肺部CT检查。②对确诊病例需及时上报上级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调查其行动轨迹和所接触的人群。③对高风险地区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重点监护
3、三级预防:①对于已经确诊的病例,有缺氧和呼吸困难的患者,应及时给予氧疗,必要时给予无创或有创呼吸机支持。②卧床休息,加强支持治疗,保证内环境稳定;密切监测生命体征、血氧饱和度等。抗病毒治疗。③对治疗效果良好者,积极进行康复治疗和指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疫情常态化管理是指什么

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已由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 ●常态化是不是疫情没有了? ●是不是可以完全回到新冠肺炎疫情没有发生以前的那种生活状况? ●近期黑龙江、吉林、湖北等地先后发生聚集性疫情,成都疫情的常态化防控又该如何落实落细? 所谓的常态化,就是在我们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能够基本恢复正常的生活、工作。在常态化环境下,还是要按照防控指南的要求,在人员聚集的地方,在密闭的地方,还是要坚持采取保护措施,特别是当我们在人员聚集的地方,需要克服一些困难,坚持戴好口罩,这些防护措施还不能放弃。 5月11日,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4次会议对疫情常态化防控提出如下要求: 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

疫情一二三四级响应区别

新冠肺炎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国于2006年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表明,该应急机制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

应急响应等级一二三四区别

近日,新冠肺炎全国累计治愈出院病例首次反超现有确诊病例。正如“硬核”专家张文宏所说,一个国家和地区要有一个非常好的防控策略,才有可能控制疫情。

回顾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历程,许多人都对1月23日起,“全国多地启动一级响应”印象深刻。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2月21日以来,全国超过一半省份陆续调整应对疫情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

这一“启动”一“调整”的背后,蕴含着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什么样的原则策略?兰州城市学院副教授王金相对相关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记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共四级,针对本次新冠肺炎疫情,请解读一下各级别的响应情况。

王金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属于公共卫生事件。按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事件等级分为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四个级别。

一般来说,一级响应由国务院组织实施,各省级人民政府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省内应急处置工作。下调应急响应级别,表明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有所降低,应对疫情的组织实施部门也随之下调。调整为二级响应,由省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调整为三级响应,由市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调整为四级响应,由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上一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下级人民政府指导和支持。

记者:全国各省份对各级别所采取的措施都是一致的吗?

王金相:国家建设有完善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部门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本次新冠疫情所启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属于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各级人民政府也在国家预案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制订了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级别均为四级,国家预案中仅对一级(特别重大)事件的标准进行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在制订应急预案的过程中,对于不同级别事件的标准因自身实际略有不同。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应急响应过程中的职责进行了宏观规定。

例如,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措施包括:(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3)划定控制区域,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4)采取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停工、停业、停课等疫情控制措施;(5)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6)在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7)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工作;(8)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9)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措施在国家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不同级别的响应措施也因各地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记者:本次多省份将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或三级,调整级别的依据是什么?

王金相:《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过程中,要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分级,并制订相应的应急工作方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的县级、市(地)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要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提升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家及时启动了一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各省级人民政府也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启动了一级响应。近期,各地根据本省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趋势和控制情况,按照各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标准,陆续将一级响应降为二级或三级。

记者:设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的科学性体现在哪里?

王金相:《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我国规范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于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范畴。

国家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级分为四个级别是非常合理的,体现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不同地区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危害程度等不同,采取的应对措施也不同,低级别的事件意味着影响范围较小、危害程度较小,地方政府采取一定的措施就可以处置。如果不进行分级,低级别事件采取高级别响应措施,有可能造成过度响应,增加对社会经济、人民群众生活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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