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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时间:2023-09-27 17:03:31 浏览量: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从4月28日起,参加市区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的新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开始申报。   据了解,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他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1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其中月平均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核定;月平均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核定。2012年度企业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9537元、下限为1908元。   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除原缴费基数在今年缴费基数的核准范围之内并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或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并愿意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两种情况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统一调整外,其他情形由本人按企业参保人员申报办法,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自主申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继续开通网上在线申报方式,各用人单位可登录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www.zjnb.lss.gov.cn),实时进行网上申报。少数网上申报确有困难的单位,可到参保关系所在的经办机构拷盘或打印报表,通过服务窗口受理申报。   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该单位参保人员的上年缴费基数的110%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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