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40条(劳动合同法2022年完整版)
本文法律分析概要:
- 1、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内容
- 2、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 3、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内容
- 4、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内容是,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类似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岗位调整或者培训以后仍然无法胜任相关工作的,医疗期满以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内容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内容具体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内容是,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民法典实施后劳动合同法仍有效。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是两部法律,民法典的颁布不影响劳动合同法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其他文章
- 2019猪肉多少钱一斤?
- 莲花细支烟价格多少钱一包?
- 信用卡需要什么年龄?
- 港澳通行证在哪里办理?
- 建行快贷是按月还款吗?
- 邮政5万定存1年利息多少?
- 越南旅游要带多少钱?
- 啄木鸟钱包多少钱一个?
- 650日元是多少人民币?
- 汤姆福特口红专柜价格多少钱?
- 中业兴融平台靠谱吗?
- 滑板多少钱一个?
- 哪个物流上门取货又便宜?
- 跨行汇款怎么查是否到账?
- 供给侧改革是什么意思?
- 人民币100元等于多少泰铢?
- 淘集集的东西为什么那么便宜?
- 白色万宝路价格多少钱一包?
- 电信国际漫游多少钱一月?
- 正宗蓝山咖啡多少钱?
- 帝豪烟多少钱一包?
- 万宝路爆珠价格多少钱一包?
- 航空托运一公斤价格多少钱?
- 苏烟软包多少钱一条?
- 淘宝开直通车多少钱?
- 5000美金等于多少人民币?
- 原油现货怎么玩?
- 银行卡可以代办吗?
- 万宝路价格多少一包?
- 春晚门票大概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