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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营公司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时间:2024-11-26 12:30:19 浏览量:

未经营公司注销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4、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并提交公告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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