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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分配挂账但未支付的股利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

时间:2024-10-16 07:01:00 浏览量:

已分配挂账但未支付的股利,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股利分配。今天,卡宝宝小编将详细为您介绍已分配挂账但未支付的股利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

一、鼓励分配的定义

股利分配是指企业向股东分派股利,是企业利润分配的一部分,包括股利支付程序中各日期的确定、股利支付比率的确定、支付现金股利所需资金的筹集方式的确定等。

二、已分配挂账但未支付的股利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

例如,某企业应付给投资者甲股利18万元,虽然只提取并没有支付,对于此类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1997]656号)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 取,即应认为所得支付,应及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该文要求,企业将18万元的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甲的个人名下时,即视同个人取得了股息、红利,应 按20%税率代扣代缴3.6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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