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教师招聘公告
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五年内(2018年4月9日以后,下同)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及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会计岗位共66个、招聘计划995名,分岗位组织招聘,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2-1)。
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35岁及以下(1987年4月9日以后出生)。
2.学历水平: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特殊教育、会计岗位限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考生报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2),未列入招考岗位所学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报考专业要求,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认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按照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组织部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以上情形均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教师资格证:应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除以上情形外,选报科学岗位的考生,可持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自然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选报道德与法治岗位的考生,可持政治、思想品德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选报音乐岗位的考生,可持舞蹈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综合实践、特殊教育岗位不限定教师资格证学科。会计岗位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语文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会计岗位无普通话等级要求。
5.其他条件:
(1)岗位计划表中岗位类型为高校毕业生A、B的,要求报考人员为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岗位计划表中岗位类型为在职教师A的,限符合以下工作经历要求及资质条件人员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工作经历:要求报考人员具有2020年下学期至2023年上学期连续六个学期及以上与所报岗位学段(高中学段可以报初中学段)一致的教学工作经历(不含兼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
还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②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
③近五年(2018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9日,下同)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四有好老师、优秀班主任;
④近五年经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名师工作室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或通过教学竞赛取得以上荣誉称号(荣誉称号的学科应与报考学科一致);
⑤近五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学竞赛活动(含片段教学、说课、微课)中获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或评定为区县级及以上优课或精品课(优课或精品课指教学竞赛活动未设置一、二、三等奖奖项);
⑥近五年主持区县级或参与地市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科研课题研究,其结题成果在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的评选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3)岗位计划表中岗位类型为在职教师B的,要求报考人员具有2022年下学期至2023年上学期连续两个学期(下同)及以上与所报岗位学段(高中学段可以报初中学段)一致的教学工作经历(不含兼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下同)。其中综合实践学科岗位,在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下属的综合实践基地(素质教育基地)连续任教两个学期的考生也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网上报名(含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笔试—资格复审—考核(试教)—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聘用。
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环节所涉及排名均在报考岗位内单独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完整、合法、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辅导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招聘信息均以岳麓区教育局网站通知为准。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rsj/、岳麓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yuelu.gov.cn/yl_xxgk/bmxxgkml/qjyj/公布。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询相关信息,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0日—4月12日(每天9:00-17:00)共三天。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岳麓区教育局网站链接的“湖南湘江新区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系统需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请妥善保管登录密码),依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报。
4.按岗位计划表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图片),照片(或扫描图片)应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保证照片(或扫描图片)清晰:
(1)高校毕业生: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3)。
(2)在职教师A: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任教经历证明(附件2-4);⑦符合岗位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
(3)在职教师B: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任教经历证明(附件2-4)。
(4)会计: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③毕业证(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
5.资格初审:4月10日9:00—4月13日17:00。工作人员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照片进行初步审查,请报考人员注意及时登录“湖南湘江新区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不可再修改信息,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资格初审期内完善(修改)信息再次提交。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缺失、上传照片(或扫描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三)网上缴费
1.为保证参考率,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络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必须在4月14日9:00—4月16日9:00登录“湖南湘江新区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2.缴费成功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各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调整的计划数原则上调剂到同学科同类型其他岗位使用,如无同学科同类型岗位,则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具体岗位调整通知见岳麓区教育局网站)。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
3.准考证打印时间为4月19日10:00-4月22日9:30,有效报名人员可以登录“湖南湘江新区教师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是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都必须提供的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四)笔试
1.时间:4月22日(星期六);
2.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量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核分相关要求见5月9日岳麓区教育局网站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计划数为15个及以下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其他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2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各岗位比例控制内末位笔试分数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于5月15日通过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须按岗位计划表要求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高校毕业生: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③毕业证(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2-3)。
(2)在职教师A: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③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任教经历证明(附件2-4);⑦符合岗位其他条件的材料及相关佐证文件(含通知和通报)。
(3)在职教师B: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③毕业证;④教师资格证书;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⑥任教经历证明(附件2-4)。报考幼儿园岗位还需提供幼儿园有效期内的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办学许可证》。
(4)会计:
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③毕业证(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资格终审时需提供毕业证)。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一次)。
5.同一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超过45人,在同一场次难以完成考核任务的情况下,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随机分组,每组不超过45人,考生按分组进入考核程序。具体分组方法及分组情况见考核通知。
(六)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于5月24日通过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考核方式为试教(音乐、美术、体育、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需进行专业技能展示,专业技能展示占考核成绩10%),会计岗位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满分为100分,75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5.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45人进行随机重新分组考核的岗位,考核现场公布的成绩为小组成绩。为减少同一岗位不同考核组之间评分的误差,考核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计算后得出。现场考核工作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分组考核考场修正系数,公示期满后公布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 试教(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核成绩。
(七)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考核成绩6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1.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考核成绩高分者入围)。
2.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及相关要求于5月31日通过岳麓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3.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在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一次)。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如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不再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专项考察组组织实施,参照公
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同一岗位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湖南湘江新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岳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统筹分配确定用人单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所有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湖南湘江新区教育系统。
3.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岗位不再递补。
五、其他
本简章由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31-88999957、0731-88999309、0731-88999312
监督电话:
0731-88999276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2-1: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2: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2-3: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附件2-4:湖南湘江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教经历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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