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确诊病例详细轨迹(更新中)
7月5日0时至24时,辽宁省新增1例境外输入(来自俄罗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沈阳市报告病例,属普通型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3例(境外输入,来自俄罗斯),为沈阳市报告病例。无新增治愈出院病例。
全省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6例,治愈出院22例,在院治疗4例。
全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31例,治愈出院128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1例。
全省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76例,解除隔离出院44例,转为确诊病例27例(治愈出院26例、正在定点医院治疗1例),正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5例。
截至7月5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57例,治愈出院150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5例。累计追踪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4419人(含境外输入病例密切接触者),尚有100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增确诊病例胡某某,男,46岁,浙江温州人。当地时间7月3日18时45分乘坐CA910航班从莫斯科谢列梅捷沃机场飞往中国,于北京时间7月4日7时21分抵达沈阳桃仙机场。按照入境人员疫情防控规定,机场海关采集鼻咽拭子和血清标本后,在防护措施下转运至指定酒店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7月4日18时58分沈阳海关反馈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立即转运至省集中救治中心沈阳中心隔离治疗。经沈阳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复核结果为阳性。7月5日,结合临床症状,经省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普通型确诊病例,目前病情平稳。该患者入境后采取闭环管理。
新增3例无症状感染者情况:患者周某某,女,21岁,山西太原人;患者戴某某,女, 52岁,浙江温州人;患者陈某某,男,20岁,新疆乌鲁木齐市人。三人均于当地时间7月3日18时45分乘坐CA910航班从莫斯科谢列梅捷沃机场飞往中国,于北京时间7月4日7时21分抵达沈阳桃仙机场。按照入境人员疫情防控规定,机场海关采集鼻咽拭子和血清标本后,在防护措施下转运至指定酒店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7月4日18时58分沈阳海关反馈三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立即转运至省集中救治中心沈阳中心隔离治疗。经沈阳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复核结果均为阳性。三位患者无临床症状,肺部CT未见肺炎改变,7月5日经沈阳市专家组会诊诊断均为无症状感染者。三人入境后均采取闭环管理。
7月2日0时至24时,辽宁省新增1例境外输入(来自白俄罗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沈阳市报告病例,属轻型病例。无新增治愈出院病例。
全省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5例,治愈出院22例,在院治疗3例。
全省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31例,治愈出院126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3例。
全省累计报告无症状感染者73例,解除隔离出院44例,转为确诊病例27例(治愈出院25例、正在定点医院治疗2例),正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2例。
截至7月2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56例,治愈出院148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6例。累计追踪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4368人(含境外输入病例密切接触者),尚有71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新增确诊病例张某某,女,18岁,山东青岛人,就读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预科。6月26日乘坐CA722航班从白俄罗斯明斯克机场飞往中国,于北京时间6月27日8时50分抵达沈阳桃仙机场。按照入境人员疫情防控规定,机场海关采集鼻咽拭子和血清标本后,在防护措施下转运至集中隔离观察点。当日,同航班人员郭某某确诊,作为其密切接触者被转运至定点宾馆进行集中隔离。7月1日出现发热并伴咽部不适,7月2日沈阳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即转入省集中救治中心沈阳中心隔离治疗。结合临床症状,经省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确诊病例,目前病情平稳。该患者入境后采取闭环管理。
更新于2020年6月19日:
北京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关联病例在沈行动轨迹(二)
6月18日,我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为6月12日北京市确诊病例刘某某关联病例,系通过对来沈的北京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中发现,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一、相关人员情况及行动轨迹
宋某某,男,22岁,汉族,系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员工,家庭住址为北京市房山区闫村镇肖庄村。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宋某某一行四人于6月11日乘坐高铁G395次(座位号:3车7B)从北京南站出发,来沈出差(同行人员郎某某、王某某已于6月13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并已于6月14日进行了通报),当日14时9分到达沈阳南站。出站后乘出租车(辽AGT978)于14时45分到达汉庭酒店(苏家屯火车站店)办理入住;15时35分步行前往酒店对面苏家屯区前站粮食超市和地利生鲜超市,均作短暂停留;16时15分返回酒店;18时左右再次步行前往前站粮食超市,短暂停留后返回酒店,之后再未外出(就餐均为外卖送餐)。
本人自述乘火车和在沈期间外出均佩戴口罩。
6月12日16时30分,沈阳市疾控中心接到北京市疾控中心横传信息“宋某某被确定为北京市确诊病例刘某某密切接触者”,立即由120急救车转运至市第四人民医院北陵院区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当日22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6月13日再次核酸检测,结果仍为阴性。
6月18日,再次对宋某某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立即由120急救负压车将其由市第四人民医院北陵院区转运至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当日,宋某某出现上呼吸道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将其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宋某某在沈密切接触者与郎某某相同,均已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二、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宋某某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2020年6月19日
更新于2020年6月14日:
北京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关联病例在沈行动轨迹
6月13日,我市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系6月13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通过对来沈的北京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主动筛查发现),均为6月12日北京市确诊病例刘某某的关联病例,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一、相关人员情况及行程轨迹
1.王某某,男,29岁,汉族。系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员工,家庭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京旺家园。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王某某6月11日乘坐高铁G395次(座位号:3车8A)从北京南站出发,来沈出差,于当日14时9分到达沈阳南站。出站后乘出租车(辽AGK892)于14时45分到达汉庭酒店(苏家屯火车站店)办理入住;15时10分左右与1名同事步行前往酒店附近吉美世纪面条馆就餐,之后返回酒店;15时35分步行前往酒店对面苏家屯区前站粮食超市和地利生鲜超市,均做短暂停留后于16时15分返回酒店;18时左右再次步行前往前站粮食超市,短暂停留后返回酒店,之后再未外出(就餐均为外卖送餐)。
本人自述乘火车和在沈期间外出均佩戴口罩。
6月12日16时30分,沈阳市疾控中心接到北京市疾控中心横传信息“王某某被确定为北京市确诊病例刘某某密切接触者”,立即由120急救车转入市第四人民医院北陵院区进行隔离观察。经沈阳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阳性,于当晚转至市第六人民医院。专家组结合病史、查体、辅助检查,经会诊将其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6月13日9时30分,医院为王某某复查肺部CT,肺部出现异常改变。经专家组会诊,将其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已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2.郎某某,男,31岁,汉族。系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员工,家庭住址为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街道中加大厦。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郎某某6月11日乘坐高铁G395次(座位号:3车7A)从北京南站出发,来沈出差,于当日14时9分到达沈阳南站。出站后乘出租车(辽AGT978)于14时45分到达汉庭酒店(苏家屯火车站店)办理入住;15时35分步行前往酒店对面苏家屯区前站粮食超市和地利生鲜超市,均做短暂停留后于16时15分返回酒店;18时左右再次步行前往前站粮食超市,短暂停留后返回酒店,之后再未外出(就餐均为外卖送餐)。
本人自述乘火车和在沈期间外出均佩戴口罩。
6月12日16时30分,沈阳市疾控中心接到北京市疾控中心横传信息“郎某某被确定为北京市确诊病例刘某某密切接触者”,立即由120急救车转入市第四人民医院北陵院区进行隔离观察。经沈阳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阳性,于当晚转至市第六人民医院。专家组结合病史、查体、辅助检查,经会诊将其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6月13日7时40分,郎某某出现发热,咽痛,干咳等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将其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已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二、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王某某和郎某某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2020年6月14日
更新于2020年5月14日:
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排查公告(二十四)
5月12日,我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为5月10日我市确诊患者郝某某的关联病例,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一、相关人员情况及行程轨迹
孙某某,男,25岁,现住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777号单位宿舍。孙某某自述:五一假期探亲后5月6日从鞍山返回沈阳至单位上班(单位地址:浑南区大羊安村777号)。
5月7日在单位上班未外出,当天19时回到宿舍接触舍友郝某某(已于5月10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当晚二人共同在宿舍休息。
5月8日正常上下班,当天17时左右与同事乘网约车(辽A39ZC8)前往沈阳体育学院附近欲购买晚餐,下车后即接到单位要求其做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的通知,遂单独乘网约车(辽A2P81C)前往苏家屯区中心医院,医院门岗值班人员告知该院无法做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后,于18:30左右到医院附近苏家屯火车站候车室避雨(全程佩戴口罩,选择周围无人地方休息),约10分钟后乘网约车(辽AE593Q)回到单位,晚20时与两位同事一同乘坐网约车(辽A2BZ39)前往中国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检查并预约新冠肺炎核酸检测,22:20入住OYO舒馨源旅馆,随后在医院对面肯德基自助点餐,步行至到医院发热门诊给舍友郝某某送餐后步行返回旅馆入住。
5月9日早5:20步行去中国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发热门诊,5:40进行咽拭子采集(经中国医大一院检测结果为阴性),6时在医院对面肯德基自助点餐,打包餐食步行回旅馆(全程佩戴口罩),白天其余时间在旅馆未外出(未吃午餐),当晚19时30分步行至旅馆附近美国加州牛肉面馆就餐,20时用餐后步行回旅馆休息。
5月10日晨起未外出(未吃早餐),由于舍友郝某某被诊断为确诊病例,上午11时左右其作为密切接触者被转运至市委党校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当晚22时左右采集咽拭子进行核酸检测。
5月11日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为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随后由120急救车转运至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经专家组诊断,判定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5月13日早7时,孙某某出现发热症状,体温37.5℃。经省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密切接触者在5月11日均已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孙某某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排查公告(二十五)
5月13日,我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为5月10日我市确诊患者郝某某关联病例,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一、相关人员情况及行程轨迹
吕某某,男,25岁,与我市5月10日确诊患者郝某某系同事,现住浑南区白塔街道隆河谷社区君海朗郡小区。
吕某某自述五一假期探亲后5月5日从葫芦岛北站乘坐D17次动车(患者记不清具体车厢和座位号)于当日14时到达沈阳南站;14时30分乘网约车(辽A9Q98J)前往浑南区君海朗郡小区;15时30分骑电动车到浑南区小石城小区附近室外篮球场打篮球;19时30分到小石城8期京东便利超市购物后,骑电动车返回家中未外出。
5月6日至8日,每天骑电动车上下班(单位地址为浑南区大羊安村777号), 每天分别于早开工前、午间、下午15:30左右到吸烟室吸烟(曾有两次与病例郝某某同时吸烟并进行交流)。
5月6日晚17时下班后,回家途中先后在小区附近的禾木果园水果超市、赵宝辰糕点店、君海朗郡西门附近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19时30分步行前往家附近冬妹超市购物后返回家中;20时30分君海朗郡五号楼超市为其上门送货。
5月7日早7时到单位附近饼摊买早餐;下班后直接回家未外出。
5月8日早7时30分到单位附近振宝快餐店买早餐;下班后骑电动车17时左右到奥园国际小区附近刘全生鲜超市购物,先后在烤肉摊、饼摊、调料店、海鲜摊处停留;17时30分购物结束后骑电动车回家,晚间未外出。
5月9日上午与女友居家休息;下午14时左右,骑电动车送女友到150路公交车三菱发动机厂南门站坐车;下午14时30分步行至君海朗郡百货超市购物;14时50分到奥园国际小区附近交通驾校刷学分后回家;16时-19时与同事等人在小石城小区外露天篮球场打篮球,期间17时30分在球场边买水;19时在小石城鑫嘉源超市购物后回家未外出。
5月10早9时乘网约车(辽A31JG1)到沈水湾公园与女友游玩;中午12时30分左右步行到K11购物中心负一层泰迪珍藏奶茶店买水后在一品烤鱼家餐馆就餐(用餐时间大约1小时),就餐后接到单位居家隔离通知;14时左右乘坐网约车(辽A895HS)返回家中,之后未外出。
5月11日全天在家未外出。
5月12日清晨出现发热症状,早9时30分向浑南区隆河谷社区报备,120急救车将其转运至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北陵院区并采集咽拭子送市疾控中心检测。5月5日-5月12日,吕某某自述上班以及外出活动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5月13日沈阳市疾控中心报告吕某某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结果阳性,随后120转运车将其转运至市第六人民医院隔离治疗。当日15时,经省专家组会诊,吕某某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密切接触者均已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吕某某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更新于2020年5月10日:5月10日,我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为吉林市舒兰市聚集性疫情的关联病例,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一、相关人员情况及行程轨迹
郝某某,男,23岁,汉族,现住址: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777号单位宿舍。郝某某于5月5日17时18分从吉林省吉林市乘高铁G8024(4车厢3C)于20时到达沈阳南站,与同事搭乘出租车到沈阳市体育学院附近饭店购买餐食后乘网约车回宿舍。
5月6日晚18时在宿舍门口搭乘私家车前往苏家屯区杨丽胡同饭店与同学申某某聚餐,20时左右离开饭店步行至苏家屯区华府丹郡小区,23时左右搭乘出租车前往沈河区怀远门附近沐逸轩按摩店,在店内停留约10分钟后搭乘网约车回到苏家屯区华府丹郡小区过夜。
5月7日早7时30分在华府丹郡小区门口搭乘出租车回单位上班(浑南区大羊安村777号),下班后回宿舍未外出。
5月8日正常上下班,当日19时与2名舍友搭乘出租车前往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就诊,因发热,医院对其实施隔离留观。
5月9日医院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沈阳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
5月10日,结合肺部CT复查结果,经省级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随后转入省集中救治沈阳中心(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已经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温馨提示: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郝某某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家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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