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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南博会2024年举办通知(时间+地点)

时间:2024-09-18 07:24:51 浏览量:

  昆明南博会2024年举办通知

  一、第8届南博会举办时间及地点

  (一)举办时间:2024年7月23-28日

  (二)举办地点: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

  二、搭建商服务内容

  (一)严格遵守南博会特装施工、撤展、保卫、消防安全、用电等各方面管理规定,服从南博会执委会的统一管理,承担所承接工程全展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

  (二)在公平竞争的原则下,承接在南博会的特装工程,不得采取非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参展商与同行的利益;

  (三)一律不得转包工程;

  (四)负责所承接特装工程设计图纸的初审并向南博会审图单位报审;

  (五)配合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确保在整个筹、撤展期间均有专人在现场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

  (六)确保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在南博会规定的筹、撤展期内完成各项布展、撤展工作,不得擅自提前进场与滞后完工;

  (七)指定专人负责所承接特装展位全展期的安全维护工作;

  (八)不得因与客户发生纠纷而中途停止服务;

  (九)积极落实绿色布展要求,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妥善处置板材等废弃物,不能形成二次污染。

  三、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展览服务、会展服务、装修装饰工程等;

  (二)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以来有3个及以上大中型展览会(3万平方米及以上)特装布展成功案例,提供至少5个100平方米以上特装展搭建的效果图及合同,且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六)具备专业的技术队伍,有固定的从事展览工程业务人员,特装布展施工的相关人员必须具备特殊工种(含电工、焊工、铲车吊车司机等)的上岗证或其他专业资格证书。

  四、申报材料

  (一)第8届南博会展览特装搭建服务商信息填报表、特装布展施工单位资质认证备案申请表(详见附件1、2);

  (二)公司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近6个月以来任意两个月纳税凭证与社保凭证;

  (四)在近三年内(提交申请书时间为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

  (五)单位主要业绩介绍和近三年参与过的大型活动案例(近3年以来有3个及以上大中型展览会(3万平方米及以上)特装布展成功案例;提供至少5个,面积均在100平米以上特装搭建效果图及合同,每个案例附各角度特装效果图2张,现场实景图2张),请优先提供服务南博会或世界500强企业的案例,并标注年份及所在展区。

  注:应征材料须按照以上顺序盖章装订(电子版请按顺序排版并加盖电子章,纸质版一式三份),纸质版在有效期内递送指定联络人,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或资料不全或审核不合格的报名单位,均视作放弃应征资格。

  五、截止时间

  应征资料于2024年5月30日下午5点前邮寄提交(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开评审

  (一)本公开征集项目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时间和地点举行评选会议,评选会议由征集人主持进行:

  评选时间地点另定。

  (二)参与评选的应征人代表应为应征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

  (三)评选由征集人组建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委员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工作部至少3名工作人员(负责展览工作、消防安全、搭建工作人员各1名)、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至少1名主要负责人,专家2名,相关行业协会人员1名,评选委员会人数为5人(含)以上,且人数为单数。评选委员会将推选出1名评委作为评选委员会组长负责主持评审工作。评选委员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征集人或应征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应征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征集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应征、评选以及其他与征集比选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评选委员会将根据征集文件及有关规定,对应征人递交的有效应征文件进行认真、客观、公正和科学的评审和比较。

  5.超过三分之一的评选委员会成员认为评选时间不够的,征集人应当适当延长。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选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选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选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四)评选会必须遵循下列主要程序和规定:

  1.由征集人核验应征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征集人应检查各应征人的应征文件的密封情况,确定应征文件是否有效。

  3.应征文件的宣读人必须是应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4.按应征先到先开的顺序当众拆封应征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桓 0871-63218017

  张峻瑗 0871-63170052

  提报邮箱:csahzjjc@163.com

  递送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75号外贸大楼605室

  张峻瑗(收) 联系电话:1528843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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