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唐山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2024唐山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1、问: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必须年满多少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和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
答:18周岁。
2、问: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多少个月且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答:6个月。
3、问:借款人信用报告中的贷记卡,累计逾期期次大于等于多少期的公积金贷款购房不予受理?
答:10期。
4、问: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单、双职工最高限额均为多少万元?
答:100万元;凤凰英才120万元,曹妃甸自贸区引进高端人才150万元;所购房屋为绿色二星以上建筑的120万元;二孩、三孩职工家庭的额外增加20万元、30万元。
5、问:存量房的房产价值确定以房屋契税票价格和《房地产转让合同》中申报价格中哪个为准?
答:价格较低的。
6、问: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信用卡透支金额累计大于等于多少元的需结清,并提供证明?
答:1万元。
7、问:借款人信用报告中的贷款明细信息中逾期多少期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答案:累计逾期大于等于6期,连续逾期大于等于3期。
8、问: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多少?
答:20%。
9、问:父母与子女之间交易的存量房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
10、问:存量房公积金贷款中的房龄不能超过多少年?
答:房龄不超30年,贷款年限加房龄不超50年。
11、问:职工第几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答案:第3次。
12、问:借款申请人可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账户余额的多少倍?
答:15 倍.
13、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多少年?
答:30年。
14、问:公积金贷款实行哪三级审批制度?
答:初审、复审、终审。
15、问:借款人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通过哪个部门发放贷款?
答:受托银行。
16、问: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两种还款方式?
答: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17、问: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数怎么计算?
答案:贷款年限×12。
18、问:还款能力不能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月收入的多少?
答:60%。
19、借款人另一方为军人的,需提供什么证明,一并核定贷款额度?
答:部队公积金缴存证明。
20、问:借款人另一方公积金缴存不满6个月,但缴存状态正常的一并核定贷款额度吗?
答:一并核定.
21、问: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根据其所购房产价值、贷款期限及还贷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不得超出最高限额,同时最高不超过房产价值的多少?
答:80%
22、问:借款申请人可贷额度是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关?
答:借款申请人可贷额度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账户余额的15倍,3年内未提取过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增加20%。我市45周岁(含)以下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取消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余额不挂钩。
23、问:缴存职工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多少?
答:20%。
24、问:借款人信用报告中准贷记卡,多少天以上未还款,期次累计大于等于多少期的,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答:60天、6期。
25、问:借款人应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房款交清日期或办理贷款日期前申请贷款,如无约定日期,应在合同鉴证后多少个月内申请贷款?
答:6个月.
26、问:借款人逾期原因如果不是由本人造成的,可由造成其逾期的部门或者单位及银行出具证明,并提供相应的什么,核实无误后可以受理?
答:证明单据
27、问:职工及其配偶以及房屋共有权人、共同还款人正在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还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吗?
答:不能.
28、问:单身职工或者夫妻双方未经批准缴存比例低于单位、个人各多少,月缴存额低于规定的最低额度的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答:5%。
29、问:借款人与房屋共有权人不是夫妻关系或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共有人是未成年人的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答:不能
30、问:购买第几套及以上住房的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答:第3套及以上
31、问:缴存职工因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
32、问:在贷款还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什么时候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答:下一年1月1日。
33、问: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公积金贷款首套房5年(含)以内利率2.6%,5年以上3.1%;二套住房5年(含)以内利率3.025%,5年以上3.575%。
34、问:借款人在还款多长时间后可向受理贷款的分中心申请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答:一年以后。
35、问:单身职工或者夫妻双方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达到三个月的还能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答:不能
36、问:借款人信用报告中贷款明细信息连续逾期大于等于多少期的不予受理?
答:3期
37、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还清的证明到哪里开具?
答:可通过我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贷款结清证明(含电子印章)或前往原贷款承办网点申请出具贷款结清证明。
38、开具了异地贷款证明,需要提交回执吗?
答: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防范“一人多贷”,缴存职工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下简称《异地贷款证明》)后,除已提交“不予贷款”的异地贷款回执且回执经中心审批通过外,其他情况均视为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因此,为了避免影响职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论职工向异地公积金中心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是否准予贷款,无论是否使用《异地贷款证明》,均应及时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异地贷款证明回执:(1)通过中心网站“ -异地贷款证明回执录入”功能填写信息并拍照上传。(2)提交给职工缴存地公积金网点。
其他文章
- 大写金额书写规范是什么?
- 宏观环境分析是什么?
- 应付账款是什么意思?
- 固定资产处置会计分录
- 虚假陈述揭露日
- 网上报税的操作流程
- 会计利润计算公式
- 公司所得税费用怎么算
- 证券从业资格证含金量高不高
- 累计折旧算什么科目?
- 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流程是什么 都需要带什么东西
- 出纳员主要负责什么工作 薪资待遇怎么样
-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步骤
- 方差的公式
- 记账本位币的含义是什么?
- 汽车购置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 资产损益表是什么?
- 房产税如何计提
- 证券从业资格证含金量怎么样
- 会计借贷怎么区分
- 材料成本差异是什么性质科目
- 大专护士工资一般多少 会计和护士哪个工资高
- 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在哪里?
- 专插本和专升本的区别有哪些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哪个会计科目?附账务处理
- 增值税税款怎么算
- 一房二卖是什么?
- 行政指导行为是什么?
- 其它货币资金是什么?
- 财务决策与控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