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海新世界大丸百货圣诞节打折活动
上海新世界大丸百货
★ 活动时间:2023年12月22日-25日
★ 折扣力度:国际一线化妆品8这,化妆品圣诞套装3.3折起,黄金饰品立减80元/克
★ 地址交通:南京东路228号| 地铁2/10号线南京东路站,7号口直达
南步新乐元 “券”心为你来活动规则
一、活动时间:
第一轮消费券开售时间:2023年12月20日10:00准时开始
(活动拟定发放13000张800元消费券以及25000张100元消费券)
使用时间:2023年12月22日-2024年1月1日10:00-22:00
(具体以商家营业时间为准)
二、购买须知
1. 活动对象:南京路步行街爱兜会员,参与活动的会员需授权“南京路步行街”支付宝小程序,并授权手机号等用户信息。
2. 购买平台:关注“南京路步行街”支付宝小程序进入活动页面购买消费券,购买后可至支付宝首页-卡包查询消费券。
3. 用户以550元购800元消费券,消费满800元及以上方可使用,每人限购一张;以70元购100元的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及以上方可使用,每人限购一张。每单限用一张,数量有限,售完即止。
4. 参与团购前请确认本人的支付宝账号已完成实名绑定认证且账户信息有效合规,并确保本人的支付宝app为最新版本。因用户自身账户问题或账户因违反支付宝风控原因导致用户付款成功但消费券因上述问题无法正常发放的,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同一用户每张消费券仅可购买一次。(同一用户的认定包括但不限于同一身份证号、同一手机号、同一支付宝账号、多个支付宝账号同一手机号登录等情况)
5. 下单后请于10分钟内付款,由于支付宝平台限制,购买时,收银台唤起后取消支付(包括但不限于超过时间未成功付款,退回关闭收银台,左上角取消动作,中途关闭支付宝等),则为放弃参加本轮活动购买行为,不再拥有本轮活动任意消费券的购买资格。
三、使用须知
1. 消费券可使用店铺列表:
上海新世界城(化妆品CHANEL专柜、珠宝DR专柜、部分餐饮娱乐、美容美发、超市、投资类金条及部分特例商品及商户除外〔其中参与餐饮品牌:和府、白熊咖哩、苏小柳、桂满陇、陶陶居、渔间花开、塔哈尔、旺池川萃、斯比特花园、鱼酷先生、圆苑、毕真、点有好味、百草园、味千三代目、优炙〕)、上海新世界大丸百货(奢侈品GUCCI专柜、化妆品CHANEL专柜、珠宝DR专柜、部分食品餐饮、超市、星巴克、海德林餐厅、SE咖啡、美发美甲、一针一线等生活配套类商户除外〔参与餐饮品牌:沼津港、小罐茶、青花椒、左庭右院、蟹樽、石窑面包、成都你六姐、那时新疆、苏小柳、精悦蓉〕)、上海新世界丽笙大酒店(南京西路88号)、新雅粤菜馆(熟食柜台、烟酒柜台除外;南京东路719号)、扬州饭店(福建中路345号)、燕云楼总店(广西北路288号)、洪长兴总店(广西北路288号10楼)、上海南新雅皇冠假日酒店(九江路700号1楼香榭吧、2楼金莱全日餐厅)、杏花楼(福州路343号)、德兴馆(山西南路199号)、沈大成二楼(南京东路636号)、邵万生南京东路旗舰店(烟酒柜台除外;南京东路414号)、三阳南京东路店旗舰店(烟酒柜台除外;南京东路630号)、黄隆泰浙江中路店 (浙江中路457号)、杏花楼黄河路店(黄河路21号)、功德林(部分商品不能使用,详情请见店内通知;南京西路441号)、功德林黄河路店(预包装食品等不能使用,详情请见店内通知;黄河路21号鸿祥大厦2楼)、德大总店( 南京西路473号)、邵万生江西中路店(江西中路310号)、三阳江西路店(江西中路308号)、黄隆泰潮品花茶店(江西中路300号)、泰康南京路店(含二楼餐饮;南京东路766号)、稻香村外滩店(南京东路150号1F)、平成屋(南京东路150号2F)、ALLORA(南京东路150号3F)、汪怡记(南京东路150号4F)、真老大房南京路店(南京东路536号)、星火四川中路店(四川中路395号)、上海蔡同德堂药号有限公司一楼、二楼(南京东路450号医保专柜除外)、老大同工坊(江西中路306号)、阿迪达斯(南京东路233号)、宝大祥(美食汇除外;南京东路685号)、Vans(南京东路479号1楼)。
以上商场、商铺内可使用品牌、柜台、商品以门店具体规则为准。
2. 消费券可叠加商场、商户优惠,消费券采用支付核销一体方式,用户在指定商户直接打开付款码即可完成消费券核销及支付或前往支付宝-卡包打开相应消费券进行核销及支付。当用户卡包内拥有一张以上的消费券时,将自动优先抵扣大面额的消费券。(商场、商户优惠以各商场、商户的具体规则为准)。
3. 消费者在团券、用券过程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支付宝搜南京路步行街小程序点击浮窗在线客服进行详细咨询。
4. 凡用户使用消费券消费的部分不赋予商场会员积分。
5. 消费者在活动商户用券支付时,须前往商户指定的统一收银柜台并通过活动专用POS进行票券核销,详情可咨询店内负责人员。
6. 退货、退券规则:
1)是否可以退货以各门店、品牌规则为准,原则上食品类商品不予退货。
2)消费者使用消费券后,若门店、品牌予以退货,则仅支持在票券使用有效期内,发起全额整单退货、退款,已使用的消费券不可被返还,参与12月20日团券并成功购得消费券的用户,购券资金不晚于2024年1月11日24:00原路返还至用户支付宝账户。参与1月17日团券并成功购得消费券的用户,购券资金不晚于2024年2月20日24:00原路返还至用户支付宝账户。
3)如确遇质量问题需要进行部分退货,则已使用的消费券及购券资金将无法被返还,由该商户和消费者友好协商后缔结最终解决方案。
4)第一轮消费券在有效期内未被使用,购券资金不晚于2024年1月3日24:00原路返还至用户支付宝账户。第二轮消费券在有效期内未被使用,购券资金不晚于2024年2月5日24:00原路返还至用户支付宝账户。
5)用户在退货时应出示相应收银条或发票。
6)消费者在以下百货、商铺内消费,购买当天发生全额退货即撤单行为,消费券将于当日返还,活动期内仍可使用,具体是否可撤销以各门店规则为依据。
上海新世界城、上海新世界大丸百货、宝大祥(六楼除外;南京东路685号)、左庭右院(大丸百货店)、泰康南京路店(二楼餐饮;南京东路766号)
7)消费者在票券有效期主动删除票券,所删除票券无法被返还,第一轮消费券的购券资金不晚于2024年1月3日24:00原路返还至用户支付宝账户。第二轮消费券的购券资金不晚于2024年2月5日24:00原路返还至用户支付宝账户。
8)活动期内如您需要预付酒店房屋押金等,请谨慎使用支付宝扣款避免您所团购的消费券被直接抵扣使用。
7. 本次消费券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不兑现,对于用户以上行为商场有权不予使用并影响其后续参加活动的资格。
8. 本活动解释权归上海南京路步行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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