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百科 > 东莞社保参保指南

东莞社保参保指南

时间:2024-09-11 06:41:02 浏览量:

单位参保

办理条件

1. 已在东莞市辖区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正常缴费的单位,并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

2. 新增参保人员的年龄必须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职工50周岁)。

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费明细申报表》原件

2. 5人以上(含5人)增减员应提供电子导盘文件

注:

1. 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文书表单请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 用人单位要按照《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0号)规定据实填报减员原因,一般不得勾选“其它”。

4.填表人数超5以上需另附电子导盘文件(可自带U盘向办税服务厅人员索取用人单位的电子导盘文件)。

办理方式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1.功能位置: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首页】-【热门服务】-【社保业务】-【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社保增员登记】或【首页】-【我要办税】-【社保业务】-【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社保增员登记】

2.步骤:

①在线新增人员

(1)在线新增人员,点击菜单【社保增员登记】模块功能,进入社保增员登记界面;点击【新增人员】,弹出“新增人员登记”页面。

(2)在“新增人员登记”窗口填写新增人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

(3)点击【下一个】按钮,弹出“新增人员登记”窗口可继续填写新增人员信息。

(4)点击【确定】按钮,提示信息页面关闭,新增的人员信息暂时保存在【增员名单信息】列表。

(5)检查增员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

(6)系统弹出增员成功提示信息,此时在线增员成功。

②批量导入增员

(1)点击菜单【社保增员登记】模块功能,进入社保增员登记界面;点击【模板下载】按钮下载空模板,录入新增人员信息。

(2)点击【批量导入】按钮,选择已经编辑好的增员名单文件上传;

注:单次批量导入的增员文件,人数不可超过一千人,若增员人数超过一千人,则需要分多次重复导入操作。

(3)检查增员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

(4)系统弹出增员成功提示信息,此时批量导入增员成功。

粤税通:

1、手机端使用微信搜索小程序——粤税通,点击左上角头像登录,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登录或电局密码认证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对应菜单功能。

2、操作路径:进入主界面后点击右上角切换为企业业务(选择对应企业后)-社保业务-更多-增员;全部功能-社保业务-增员。

个人参保

制度选择

1、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

1、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缴费比例: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负担。缴费比例根据国家政策统一调整。

2.缴费基数:可在参保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自行选择。

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个人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缴费。对选择低档次标准(每年180元、240元、360元)缴费的,政府补贴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年600元及以上)缴费的,政府补贴每人每年60元。

注意:参加居保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3级和4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可选择按每年120元标准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

办理方式

线上渠道

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各级人社政务服务网站等渠道,轻松办理参保登记。

线下渠道

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等材料,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外,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就近选择能够办理参保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社银合作网点、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办理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即时办结”,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当场反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 格特瑞咨询-验资网 版权所有 | 黔ICP备19002813号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