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的区别
时间:2024-07-29 02:59:35
浏览量:
1、责任承担不同:连带担保人承担的责任要比一般担保人承担的责任重;
2、享有先诉抗辩权不同:一般担保人在法院没有开庭审理或采取强制执行时,可以对有关责任承担提出拒绝;而连带担保人担保的债务若在约定期限满后债务人没有偿还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连带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
担保起什么作用
根据法律规定,担保通常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是指担保人在给借款人作担保时签订担保协议时会注明只是一般担保,一般担保人就意味着承担的责任比较轻,若是发生借款人欠债不还的话,债权人未诉诸法院进行审判等等,一般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责任。连带担保则是指担保人在给借款人作担保时签订担保协议没有做注明,就会默认为连带担保,连带担保若是出现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等情形,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和连带担保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所谓连带担保就是,债务人无法偿还的部分就由连带担保人代为补充偿还。
TAG:
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
其他文章
- 大写金额书写规范是什么?
- 宏观环境分析是什么?
- 应付账款是什么意思?
- 固定资产处置会计分录
- 虚假陈述揭露日
- 网上报税的操作流程
- 会计利润计算公式
- 公司所得税费用怎么算
- 证券从业资格证含金量高不高
- 累计折旧算什么科目?
- 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流程是什么 都需要带什么东西
- 出纳员主要负责什么工作 薪资待遇怎么样
-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步骤
- 方差的公式
- 记账本位币的含义是什么?
- 汽车购置税计算方法是什么?
- 资产损益表是什么?
- 房产税如何计提
- 证券从业资格证含金量怎么样
- 会计借贷怎么区分
- 材料成本差异是什么性质科目
- 大专护士工资一般多少 会计和护士哪个工资高
- 2020年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在哪里?
- 专插本和专升本的区别有哪些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哪个会计科目?附账务处理
- 增值税税款怎么算
- 一房二卖是什么?
- 行政指导行为是什么?
- 其它货币资金是什么?
- 财务决策与控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