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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

时间:2024-07-18 16:05:47 浏览量:

  2020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

  答:广州失业金标准1890元。领取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对象】

  个人。

  【办理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流程】

  1、原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办理:

  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失业保险相关待遇权利。

  2、失业人员选择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广州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外地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在广州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可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办理材料】

  1、《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需提供原件),(是否需要盖章请以现场工作人员解释为准)

  2、属于单位已失踪、注销或有劳动争议情况的,《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无需单位盖章。有劳动争议的需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原件),单位失踪、注销的需提供单位失踪、注销证明(原件);

  3、《就业创业证》电子件,(由社保部门通过数据共享向就业部门获取,如特殊情形无法获取的可由个人提供);

  4、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或广州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如提供银行卡,反面须有持卡人签名;复印件需个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广州市户籍在广州市按月享受待遇的,或者非广州市户籍选择不在广州市按月享受待遇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市民卡、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或《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需提供原件);

  8、如未录入连续工龄并有《广州市职工连续工龄审核表》的一并提供(需提供原件);

  9、原属于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单位的需提供加盖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专用章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需提供原件),如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需一并提供档案里的工龄审核表(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表)(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0、如有可视同缴纳年限的服现役年限未录入,需提供《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需提供原件)及军官(文职干部)转业(复员)证(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地点】

  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部分区可直接到各街道进行申领。>>具体地点

  【办理期限】

  原则上即场办结(特殊情况或采取受理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20-12345。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发放失业补助金有何政策依据?

  主要政策依据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17号)。

  二、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主要内容包括: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延长领金期满仍未就业大龄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限,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政策;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各地要优化经办流程,减少证明材料,取消附加条件,让参保失业人员方便快捷得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可不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6月底前实现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线上申领。

  三、在我市申领失业补助金的时间范围和人员范围是什么?

  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者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我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四、我市发放失业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一)在我市(含外地转入年限)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目前为1890元/月*50%=945元/月)发放。

  (二)在我市(含外地转入年限)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目前为1890元/月*15%=283.5元/月)发放。

  五、我市失业补助金申领程序如何?

  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可在文件印发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具体另行通知),也可在最后参保地的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

  参考资料:http://rsj.gz.gov.cn/zwgk/zfxxgkml/zfxxgkml/bmwj/zcjd/content/post_6442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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