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应对之策如何制定?
商标注册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被不少企业选择并注册,注册人数增多,自然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比如在商标注册的时候,出现驳回的问题的时候,企业应该以什么样的应对之策进行处理并解决呢?
商标驳回理由一:无法躲避的查盲期
以前查询盲期比较长,商标查询只能查到四个月前的数据,现在查询盲期有一个月左右,碰到与查询期内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给驳回; 商标申请数据未录入查询系统,商标局内部人员也无法查到。客观存在的因素。
那么什么是查询盲期呢?可以这样理解,当一个人打算注册商标时,他或他 的商标代理人要在中国商标网的商标数据库里查询之前是不是有人注册过和他要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而事实上,在商标数据库里是没有从查询之时起前几个月左右的商标信息的。从以往商标审查经验来看,一个商标因查询盲期的原因被驳回的几率也就是5%左右的几率。
商标驳回理由二:商标审查员主观因素
审查员主观判断错误有可能会导致商标给驳回,此因素属于商标审查员个人专业水平及心情决定,因为商标审查员在审查商标的时候对一个商标的近似判断、显著性判断、禁用性条款判断虽然大致相同,但是还是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商标审查员往往对一些较中性的判断较难的商标会有不同的审查结果出现,有个别少数商标往往会有部分人认为能注册,有部分人认为应该驳回。所以会让申请人觉得“有时候审查严格,有时候审查宽松”的错觉。
商标驳回理由三:国外商标高咱一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四条的规定,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内任何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已经在某一巴黎公约成员国正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在第一次申请后6个月内在中国就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上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国外商标来中国国内申请商标优先权的影响,申请时间比你提前,国内数据录入更新不及时,眼下无法查到,属于客观因素。
商标驳回应对之策!
一,提出“撤三”+复审。该措施适用于引证商标已经注册满三年的情况。即如果引证商标注册满三年,就可以寻求证据申请“撤三”,或者针对其三年来未使用的类别申请“撤三”,撤掉之后再申请商标复审,从而有望达成心愿。
二,复审+延缓审理。部分引证商标到期未续展期限未满一年的,其他人不得申请该商标,即使申请了也不能通过。商标复审+延缓审理(9个月+3个月)刚好是一年,这样就可以在引证商标无效后,成功申请注册该商标了。
三,复审+重新申请。如果申请的商标是图文组合的形式,可以使用此方法。如果商标是因为图案近似而被驳回,申请人可以选择性地将图案和文字分开,再进行申请。同时,将近似的部分进行其他方式复审。
四,分割+复审。如果在申请注册的商标所有类别中,部分类别可以被予以注册,那么,可先将此部分类别注册下来,获得使用权限,再选择合适的方式对被驳回的类别进行复审。
五,部分复审。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多个商标近似,例如其图案与A商标近似,其文字与B商标近似,那么,可以选择放弃与A商标相同的产品(或服务)的部分类别,再去做复审,这样通过的可能性会高许多。
六,复审。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企业的字号相同,同时,企业注册下来的时间先于引证商标的注册时间,那么,根据使用在先证据,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进行法律复审。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注册申请人申请商标被驳回的三点理由,及针对这三点理由进行提出的解决之策,相信各位对于商标注册被驳回的问题,都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了,如果有需要办理商标注册的话,不妨到本站进行在线客服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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