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综合百科 > 合伙企业和公司有哪些方面的区别

合伙企业和公司有哪些方面的区别

时间:2024-05-27 16:22:42 浏览量:

大部分人对合伙制企业并不了解。合伙企业和公司性质是一样的吗,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联贝财务针对合伙企业和公司有什么区别这一内容为*进行简要介绍,一起来简单看看吧。

一、怎样区别合伙企业和公司

1、成立基础: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较多商定性特征。公司则以公司章程为基础,较多法定性特征。

2、出资人要求:合伙企业基于合伙人应承当无限连带责任和“人合”的基础,合伙人应为自然人。而公司则无此方面的限制。

3、法律位置:合伙企业仅有相对的独立人格,且不具法人资历。公司有绝对的独立人格,且具有法人资历。

4、管理权利: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可以根据合伙协议以及其他商定自行决议对合伙企业的管理方式。公司相应的管理权由公司管理机构行使,公司股东只能经过公司管理机构行使对公司的管理权。

5、财产关系:合伙企业仅强调财产的相对独立性,企业的财产和合伙人的财产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且并不强调财产的完好性和精确性。公司强调的是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必需严厉别离,同时公司的财产应具有完好性与独立性。

6、盈利分配和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盈亏分配由合伙人自行商定,无商定时均匀分配亏损并均匀分担亏损。公司的盈亏分配,准绳上按出资比例进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7、责任承当: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连带责任。公司股东则以有限责任对公司债务承当责任,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限对公司承当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当有限责任。

二、成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有契合法定人数的、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才能的股东;

2、有公司章程、公司称号、组织机构、住所;

3、股东认缴或认购了契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法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称号,树立契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经过上述介绍,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了解了吗,有更多需求的就关注我们联贝财务吧。

© 格特瑞咨询-验资网 版权所有 | 黔ICP备19002813号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